Sunday, September 12, 2010

上你的床还是上我的床?(1)-沈爺

Q:和所有女孩子一样,我喜欢在他臂弯里入睡。但是,他的习惯是,一个人睡。房子装修好了,我们先住了进去,但事实上,他总是辗转反侧,最后不得不到客房安然入梦。我非常失望,我是应该默许这种行为,还是坚决反对,还是折中把卧室的大床改成两张小床呢?

A: 强烈建议你选择后者,即把“大床房”改为“标准房”。我本人历来是主张夫妻分床而睡的。分床的健康和文明程度,相当于餐桌上的分餐。你喜欢同床,基本上是 出于好奇而不是什么“喜欢”,你的男人不愿意与你同床,可能是因为一个人睡惯了,一时不习惯,总之,并不是因为他不爱你才不想和你睡。你不可能不知道男人 说的和女人“睡觉”并不是在同一张床上从头一路睡到底的意思。相信我,分床的乐趣远远大于同床,例如,你们以后上床“睡觉”之前,还可以像约会时讨论“今 晚到你家还是我家”那样讨论一下“今晚上你的床还是我的床?”这样激动人心的问题。

Q:我的老板想起什么,就会拎起电话来一个,这实在太恐 怖了,吃饭、出恭、和女朋友逛街、和朋友打麻将……总归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出现。我一直毛骨悚然,等待会有什么样的事情发生。这一天终于来了。那天,我和女 朋友好不容易早下班,早早在家,开始亲热,一切正待高潮——突然之间,手机响了,而且铃声告诉我,就是老板。女朋友不许我停下来,我也没打算停下来,但 是,老板也没打算停下来,打了一次又一次,不达目的绝不停手,我终于是在满脑子“到底发生了什么急事”和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”的双重夹击下,完成了任 务。哦,天哪,事后我第一时间就给老板回了电话,她责怪我为什么不接电话,而她的要事只是想问我在办的case有没有上报给财务。我能委婉地向她抗议吗?

A: 江湖上近有一说,叫“老婆还是要哄的,孩子还是要管的,老板还是要怕的”——很显然,若那个需要你“怕”的人在你正“哄”着那个必须要“哄”的人的时候持 续打电话来,让你长期在“双重夹击下完成任务”,那么,以后很可能是不会有孩子给你管的——当然,这句话还得再加一句:“手机还是要听的。”事情明摆着: 女朋友不许你停,是因你们的性别构造各异;老板不准你停,是因你们的社会阶层( 或曰“社会分工” )不同。这些都是极其严酷的现实。得到救赎的唯一希 望,就是你和你女朋友的年龄,即如果你们都是80后。前几天,我在电视上听一位企业管理学大师说,80后一代,由于在多媒体环境中长大,个个都擅长“实时 多任务同时操作”( Real-Time Multi-task Operating System ),即同时操作两件或两件以上的事。与其抗议,不如大胆设想一下,如果你能把这种特长延展到吃饭、出恭、和女朋友逛街、麻将桌上、床上……

Q: 前一个晚上,我在酒吧看到了邻居家的丈夫,喝得很high,但搂在身边的那个女人,当然不是我的邻居太太。这种亲热肯定是有问题,我看到他们在酒吧里接吻 了。邻居太太经常一脸甜蜜地跟我说,自己的丈夫是多么多么的能干,经常在外面加班,非常辛苦。我该不该把我看到的这一幕告诉邻居太太呢?

A: 不!你你你给我忍住!因为我正看到一出中国版的《 绝望的主妇 》即将上演。你的心情我理解,你的道德感的确比他人崇高,这种不道德的状况被你这种人不幸目睹,的确很郁闷,但你也给自己留条后路。第一要忍住你的正义冲 动,第二要忍住你的八卦冲动。巴金老人生前提倡说真话,这是对的,但你目睹的毕竟是别人的家务事而不是国家大事,再说,你也未必知道内情,例如邻居家的丈 夫亲吻的那个女人究竟是谁?是鸡?还是他的前妻?前女友?万一被你踢爆,后果会有两种:第一,邻居两口子大吵一架,而你是必须站在中间的唯一目击证人;第 二,本着家丑不可外扬的精神,万一人家枪口一致对外,到时你就是唯一的坏人。如果你实在克制不住,我劝你还是搬家走人了事,眼不见心不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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